期待農村的活化再生

文/編輯室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武雄, 於7月16日接見到訪的OISCA世界總部執行副總裁中野 利弘時,以充滿信心和堅定的語氣表示,甫於7月14日經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通過的我國「農村再生條例」,將使我國農村的活化再生指日可待。

我們細讀條例的全文,瞭解到政府將設置農村再生基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億元,並於條例施行後十年內分年編列預算,用以支應「改善基礎生產條件」、「維護農村生態及文化」、「提昇生活品質」以建設富麗的新農村。其推動原則,將以農村社區整體建設為主,並將結合農業生產、產業文化、自然生態作整體規劃建設;對有保存價值之農村文物、文化資產及產業文化之「保存、推廣、應用及宣傳」,都將可以動支農村再生基金。

由於這項農村再生條例的精神和目標,與OISCA的基本理念完全契合,因此特別值得我們關注,也希望本會全體會員多加留意各級政府實際推動情形,適時給予必要之支持與配合,或把握契機,考量必要條件,自發自主參與相關計畫,協力推動,以分享農村活化再生之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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